【湘潭日报】岳塘检察监督撤销冒名婚姻登记案—— 这桩难“离”的婚终于离了
2025-07-16 08:55:09          来源:湘潭日报 | 编辑:周冠成 |         

本报记者 赵明 通讯员 陈嘉伟 实习生 曹莹

年轻时期盼早日步入婚姻殿堂,可如今已近35岁的刘先生虽为单身,却迟迟不能迈出结婚的步伐,只因9年前那段经历留给了他难“离”的婚。日前,岳塘区人民检察院解开了刘先生的心结——督促民政部门撤销冒名顶替办理的婚姻登记,破解他近10年的婚姻登记困局。

新娘跑了,留下“冒名”的婚

2016年,当时25岁的刘先生托人介绍对象,希望找个外地姑娘结婚。刘先生没想到这份对婚姻美好的期许,竟被韦某等人利用。韦某与越南籍的范某勾结,专门带越南女孩嫁给中国男性,以此诈骗男方的彩礼。彩礼到手或结婚后,越南女子就会设法逃跑,骗婚受害者往往“人财两空”。

得知刘先生的想法后,范某从越南带来李某,并为她伪造了广西姑娘小梁的身份。2016年,通过媒人介绍,刘先生和冒牌小梁见面,不久后两人登记结婚。刘先生支付了11万元彩礼,韦某从中分得1.5万元。事后,“小梁”失踪,韦某等人骗婚的事情败露,韦某被判刑,冒充“小梁”的李某也被遣返回越南。

空欢喜一场后,刘先生的这段婚姻就此结束。然而,由于李某冒用广西籍小梁的身份与刘先生建立了法定婚姻关系,他们的婚姻仍在民政部门“挂着”。今年5月,刘先生想要撤销和假“小梁”的婚姻关系,却被告知冒名登记结婚属于无效登记,必须经过司法程序才能撤销。刘先生无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经审查认为,刘先生的起诉已超过法定最长5年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何解除9年前那段婚姻,成了刘先生“一提起来就头疼”的难题。

检察履职,解开“难解”的结

6月,刘先生向岳塘区检察院申请监督。面对这起因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导致的违法婚姻登记案件,承办检察官调阅了法院审判卷宗、婚姻登记档案,向公安机关核实骗婚事实,查明了李某冒用身份、提供虚假材料的违法事实,确认该婚姻登记自始即因主体身份虚假、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存在根本性、实质性错误,应属无效。

岳塘区检察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于6月27日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职,撤销刘先生与“小梁”的婚姻登记。

7月6日,经层报湖南省民政厅审批,刘先生与“小梁”的婚姻登记被撤销。同时,民政部门表示,今后工作中将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至此,错误的结婚登记被撤销,困扰刘先生多年的法律障碍得以清除,其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承办检察官介绍,冒名婚姻登记案件涉及当事人合法权利,严重影响被冒用者的婚姻自由权、名誉权以及基于结婚登记产生的衍生社会关系。被冒名者刘先生由于法律意识不强,未及时提起诉讼撤销婚姻登记,导致其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在查清案件事实、明晰责任的基础上,与民政部门凝聚共识,协同履职,推动矛盾得到实质性处理,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责编:周冠成

来源:湘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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